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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渡大队土地承包记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:凌炳奇 胡志超 王学言  来源:建湖日报   发布时间:2013-04-28 09:10:21

 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,中国农村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,随着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要求承包土地的消息广泛传开,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发生了重大变革。这里记述的是1981年我县冈西公社丁渡大队(全县首家)实施土地承包到户的经过。
  当时,丁渡大队有12个生产队, 1980年前,大集体有2000多人口,3200多亩土地,30多台拖拉机、24台水泵。大集体开展农业学大寨,每个劳动力干一天,得一个工日,仅三分钱,因此导致有60%的群众被迫吃“周转粮”(注:生产队集体将粮食卖给国家后,自己再拿钱到粮站买粮)。夜以继日周而复始,社员每天太阳不出上工,太阳下山收工,有时还打夜工,每年总是“大干干到年三十,初一做到开门红,”还是寅吃卯粮,日不敷出。人们一方面为经济窘困而发愁,一方面为无休止的繁重劳动而怨恨。由于是干多干少一个样,因此群众出勤不出力,我看你、你看他、干部压大家,劳动的社员整天“混”字当头。由此而引起干群矛盾加深,使生产严重受挫,一到年底每个工日只能三四分钱。
  随着安徽凤阳土地承包到户的消息传到丁渡,不少干部和群众情绪活跃,被穷怕了的丁渡群众,对土地承包要求十分强烈。刚入不惑之年,时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郑步祥,夜深人静的时候,在灯光下认真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,翻阅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新华日报》,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安徽等地土地承包到户的经验。但由于长期以来受“文革”的影响和多年来一大二公思想束缚仍然存在,思想上想分,行动上不敢。他来到公社书记唐登彩的办公室,谈了群众的要求和自己的想法。唐书记听了,停顿了好长时间没吭声,郑步祥看书记不表态,也只是低头不语。郑步祥临走时,唐登彩说了一句:“你们看着办吧。”
  书记的话,使郑步祥心里有了底,他回到村里,又和其他大队干部商量,大家异口同声:“我们再这样下去,没法搞了,人家小岗能这样做,为什么我们大队不能呢?再说,报纸电台不是说了吗,因地制宜,难道我们穷得叮当响的大队不能因地制宜呢?”加之又有几个队“尖头”社员,又跑到大队部“闹事”要求土地承包,结果第二天,有几个生产队社员不上工了。在重重压力之下,郑步祥和几个大队干部准备赌一把。1981年秋天,他们私自制定了土地承包到户的实施方案(先是10个生产队),方案弄好后,还是郑步祥向公社唐书记做了口头汇报,唐书记开始还是不吭声,后来仍是那句话。
  1981年11月18日,对丁渡村来说是个不寻常的日子,因为这天全大队12个生产队,有10个生产队率先承包土地,这天生产队里男男女女、老老少少几乎全都出动参加土地承包行动,按照事前的方案,仅用三天时间就全部将土地丈量完毕。人们喜出望外,奔走相告。但这时未承包的两个生产队社员围住了大队干部,坚决要求承包,否则干部别想回家。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,郑步祥等大队干部只好向群众妥协,一不做,二不休,将全大队12个生产队的田全部给承包了。
  没想到,当年群众的热情空前高涨,家家户户男女老少个个下田劳动,抗美援朝一级残废军人吴金富也带着一家老小种麦。没有一家再如以前参加集体种田那样了。
  而此时此刻郑步祥等大队干部心里总是感到沉甸甸的,没有不透风的墙,消息很快传到公社,当时犹如油锅里撒了一把盐,炸开了。这个说:“丁渡村没有上级明确的文件,就擅自动田,简直是瞎来。赶快向上级汇报。”那个说:“丁渡这个有名的穷大队,问题就出在干部身上,该整顿了。”唯有公社书记唐登彩不表态,不吭声。由于一把手“没主见”,对丁渡承包的事件也就不了了之。
  不胫而走的丁渡承包的消息,很快传遍全县,一些大队、生产队纷纷仿效。结果,当年底在全县率先承包土地的是6个生产队:草堰公社堰东大队五、六生产队,冈东公社运东大队十一生产队,高作公社高东大队第六生产队,颜单公社走虹大队六、七生产队,裴刘公社徐沟大队。
  1982年夏收,丁渡村的2000多社员喜悦之情无法言表,率先尝到了承包到户的甜头,家家户户麦子大丰收,鱼满塘、粮满仓,家前屋后果飘香。1982年秋,全大队水稻产量较大集体增产了3-4成,不仅告别“周转粮”,彻底改变了大集体年代“堂堂一个男子汉,不如一只鸡生蛋”(当时男子劳动一天一个工三分钱,而一只鸡蛋卖五分)的状况。按照“完成国家的,交足集体的,剩下来全是自己的”规定,家家户户主动向大队排队卖粮,完成上缴任务,使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。与此同时,劳动力得到了彻底解放,农忙结束,群众纷纷走出去发财致富,如今已成千万富翁的范国斌、陆福民等人就是当年承包土地后走出去创业的杰出代表。更为明显的是大队、生产队费用减少,如今郑步祥仍记忆犹新,1982年全大队招待费仅花500元,创造了当年全县奇迹。
  由于丁渡等大队率先实行土地承包到户,建湖县委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规定,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1982年10月下发了41号文件《关于农业生产统分结合、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》,全面落实农副业大包干、土地承包到人、分户作业。1984年~1985年为联产承包的完善阶段,延长土地承包期,一包到底,分散经营。1986年全县已全部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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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凌炳奇 胡志超 王学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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